環保局長陳世偉表示,環保局近期來執行稽查績效,獲得很多民眾和議員的支持和肯定,因此,部分關心環保生態的熱心民眾和環保團體,主動與環保局連繫,並告知不肖廠商違法偷排,大多選在稽查人力較薄弱的下班或假日,或是天候不佳不利稽查作業的雨天夜晚進行。因此,週五夜晚桃園地區下雨天,正是環保局「有備而來」全力稽查行動的最佳時機。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加強稽查作業,除於5月18日下午由陳世偉局長帶隊前往友達光電龍潭廠進行空、水、廢、毒等污染防治設備操作稽查總體檢。並於18日週五晚間起,由倪炳雄副局長規劃「有備而來」全力稽查行動,冒雨在觀音工業區和週邊地區展開環保稽查作業。 倪炳雄副局長帶隊的一組人員,首先在觀音工業區工業一路一家從事鍍鎳加工作業的光美企業進行稽查。
稽查人員發現光美企業將生產製程中產生含有高濃度的含鎳廢液,未經有效處理直接排放到雨水下水道,初步採樣檢測,其廢水含鎳成分高達500 ppm,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繞流部分限期3天內完成改善,最高可罰處新台幣60萬元。 另外,光美企業生產製程中產生的高濃度可再利用的液態「全光澤」,並未在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1項1款規定,最高可罰處新台幣3萬元。
而其廠內的廢棄物堆置箱,未依規定做明顯標示,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之規定,最高可罰處新台幣3萬元。 除此之外,光美企業101年1至3月生產製程中產生的電鍍汙泥,實際產出量為110公斤,卻僅在網路申報66公斤,其網路申報不實的部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1項2款之規定,最高可罰處新台幣30萬元。
環保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張豐穎科長帶隊的稽查人員,在觀音工業區國建三路稽查處理含銅廢酸液和再利用處理機構的揚堡實業進行稽查。揚堡實業事業廢水納入觀音工業區的污水理廠處理,但環保局進場稽查發現,業者的廢水處理與登載不符,環保局核給之許可是每天最高150公噸,但稽查人員由操作紀錄發現,業者每天的最高處理量卻達到280公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規定,最高得罰處60萬元罰鍰。
同樣位於觀音工業區國建三路的佶鼎科技,是含銅污泥處理業者,同樣也被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與登載許可不符,環保局核給的廢水處理許可是每天最高20公噸,但業者實際操作之處理量卻超過一倍以上,最高達每天46公噸。同樣也是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的規定,最高得罰處60萬元罰。同組人員在觀音工業區經建一路稽查富元精密鍍膜之操作,一切操作都符合規定,僅因廢棄物任意堆置,遭受廢棄物清理法的處罰。
環保局稽查科長劉居松帶隊的稽查人員,則在觀音工業區榮工北路的雨水下水道,稽查到明顯高色度的事業廢水。觀音工業區內的雨水下水道和污水下水道是分離之系統,雨水下水道中不應有事業廢水。因此,環保局在採樣後,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繞流排放,開單告發負責工業區管理的觀音工業區管理中心。
若工業區管理中心可以依採樣數據找出偷排業者,環保局就告發業者;否則就罰處工業區管理中心。 週五深夜10點多鐘,雨勢最大時,倪副局長帶隊進入觀音工業區工業一路生產介面活性劑等洗滌清潔用品的獅王工業觀音廠稽查,該廠露天堆置廢酸液,廢木材,並將未在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的有害廢液自行處理,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和第31條之相關規定,最高可罰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
另外,獅王工業雖屬觀音工業區納管排放廢水的工廠,卻逕將廢水排入雨水下水道,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限期3天內完成改善。稽查人員將繞流排放的事業廢水採樣檢測,當場測出ph值為2.3,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之放流水排放標準。違反這兩項規定將合併從重處罰,罰款金額為15至60萬元。
倪炳雄副局長強調,環保稽查最主要的目的是不讓業者有僥倖偷排或污染環境的行為,罰款並非縣府環保局的目的,而是希望業者合法操作,避免污染環境。類似大動作的稽查作為,環保局還會持續在其他鄉鎮市被環保局鎖定或是經常遭民眾檢舉的廠商或工業區進行。 立刻點我是中壢人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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