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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4日 星期三

租房子最怕遇到的10大惡房客and惡房東~是你嗎?

很多人都在外面租房子~
就像某大租屋網的廣告所說~你會遇到很多種類的房東~
包含好的壞的老的心眼小的機車的~也有視錢如命的!
快看看有哪些是壞房東的行為~也看看哪些是壞房客的行為~ 順便反省一下吧!

「廁所水管出問題,打電話找房東修理,結果不是慢半拍就是乾脆不管。」「門鎖壞了,房東都不理不睬,還動不動威脅要漲房租。」國立東華大學女學生楊超甯疑 因租屋糾紛自殺後,引發的學生校外租屋問題,為租屋市場投下一顆震撼彈。惡房東固然不少,惡房客也不乏其數,但您知道哪種類型的房東與房客最不受民眾歡迎 嗎?信義房屋最近進行一份網路民調發現,房客最怕跟針孔怪叔叔租屋,「水管阻塞、家電故障置之不理者」、「視錢如命、亂漲房租」則分居「十大惡房東」排行 榜的二、三名。此外自殺事件頻傳,現代包租公、包租婆在大賺租金搶錢之餘,也擔心房子傳出自殺事件,現在流行過濾房客,以免一個不小心,淪為燙手的凶宅。


根據信義房屋的網路調查,房客租屋最怕的是遇到好色的惡房東(69.2%),惡意偷裝針孔攝影機,偷窺房客入浴等個人隱私,甚至強行入內性騷擾 等,乃民眾眼中最可惡的惡房東。另外有56.1% 的房客最討厭不聞不問的惡房東,舉凡天花板漏水、馬桶管路不通、家具或電器損毀,一概置之不理。排行第三的是視錢如命的惡房東53.5%,牆上有污漬,天 花板被燻黑,得花錢重新粉刷,藉口一大堆,就是要漲房租!其他依次是「租期未滿,擅自要求房客搬遷」42.3%、「經常擅入房間,干涉房客隱私」 39.7%;「租約到期,房東卻不願歸還押金」35.3% ;「屋況差,安全成隱憂」31.8%;「態度惡劣、無理取鬧」21.6%;「租屋被法拍,房東落跑不知去向」18.7%等。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協理張欣民表示,從此項調查可以看出,近七成的房客最在意的是自身的人身安全隱私是否受到侵犯。如要杜絕針孔及 房東擅入,除了提高自身的警覺,檢查租屋處是否可能藏有針孔外,自己換裝新門鎖,要求房東加裝鐵窗,多向街坊鄰居打聽房東為人,都是保護自身安全的不二法 門。此外隨著天氣轉冷,一氧化碳中毒的悲劇更時有所聞,房子通風是否良好,熱水器是否裝在通風處以及瓦斯、水電管線有無老舊問題,身為包租公、包租婆,皆 應該為房客的身家安全進行把關工作。

其次則是要留意租約的公平性,尤其在房價飆漲、一般人買不起房子的今天,如何訂定讓彼此都覺得公平、合理的租約內容,且徹底落實,是房客 最在意的事了。尤其「房子壞了得幫房客修繕」,這是租屋者應享有的基本權益,但在調查中竟然有超過半數碰到置之不理的惡房東,且有三四成的人為了押金問 題,與房東撕破臉。張欣民提醒房客在租房子時,舉凡修繕時程、責任歸屬、租金多寡、租期長短以及押金退還等,都應在契約中詳細訂定,或是乾脆到法院公證, 以避免日後發生爭執與糾紛,確保租賃雙方彼此的權益。

另一方面,網路調查也顯示,以房東而言,最怕碰到的十大惡房客,排行第一的莫過於「不聲不響落跑,還大搬家形同竊賊」(80.1%),緊 追在後的則是「經常藉故拖欠房租」(70.2%);第三名則是「不愛惜房子,愛搞破壞的壞份子」(68.3%) ;其次則是「租期已滿,不繳租金卻賴著不走」(50.6%);「生活習慣差,製造垃圾臭氣沖天」(47.5%)、「貪小便宜、喜歡順手牽羊」 (42.8%);「租期未滿前,要求解約(36.4%);「搬走後,積欠水電費不繳」(35.1%)。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隨著國人自殺事件頻傳,害怕房客 在屋內燒炭或開瓦斯自殺(54.3%),也是現代房東擔心的一大問題。




由此可見,雖說坐收高報酬率的包租公、包租婆確實令人欣羨,讓現代人趨之若鶩,但如果遇上上述十種惡房客,也是無可奈何。而綜觀房客與房 東之間的戰爭,不外「錢」及「房屋本身」兩種,信義房屋提醒租賃雙方在簽訂租賃契約時,務必要斤斤計較,一條一條列明雙方的權利義務,才能獲得法律上的保 障。至於租賃契約內需有哪些要件?信義房屋法務經理劉韋德指出,坊間有許多現行版本的租賃契約,裡頭皆詳列基本的租金、訂金、押金及租金給付方式等,一般 而言,房東會收取一至兩個月的押金,房客遷離前至少需一個月前告知房東,如提早在租屋期限內解約,則房東不需退還所收的押金。另出租人及承租人可加註雙方 議訂的內容,如修繕條件、租期到期的歸還方式、可使用的家具、家電和居家空間等,總之,「白紙黑字」才有保障。

最後,不要忘了將租約公證以確保雙方權益,現在的公證程序已簡化許多,民眾無須舟車勞頓跑到法院公證,可找司法院遴任的民間公證人即可辦 理,其收費與效力均與法院公證人相同。若房客遇到惡房東,不願退押金或要求強制搬遷,可拿公證書到法院強制執行;房東若遇到房客不繳房租,或損毀房子陳設 等行為,同樣也能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雙方各有保障。切莫任意在學校bbs公佈欄或網路上散布不利於房東或房客的訊息,如此很容易衍生毀謗或妨害名譽等法 律糾紛,在校外租屋的學生亦可尋求學校住宿輔導組或教官協助,以便釐清責任,如果校方無法解決,再請鄉鎮市公所調解會或村里長介入協調。萬一溝通協調不 成,可訴請設在
縣政府的消保官或消基會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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